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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疲民与贵族竟有了愤怒的共鸣 (第1/4页)
第二节 疲民与贵族竟有了愤怒的共鸣 就象一道道霹雳闪电,新法令震动了秦国的城堡乡野! 上至栎阳卿大夫,下至隶农村汉,无不认为是这匪夷所思的大变,搅得秦国鸡⽝不宁,人人别扭。就说“什伍连坐法”和“私斗治罪法”吧,将城堡里的国人和乡村里的农人,一律编为“保”和“亭”十家一保,五保一亭。如果仅仅是这种编民⼊制,人们说说也就罢了。最重要是的连保连坐,使人惶恐不安。保內一家犯罪,其余九家必须立即共同举发,若不举发而使罪犯逃匿,则十家同罪连坐,一并惩治。如果一保有人违法犯罪,其余四保也得迅速举发,否则就是五保连坐!也就是说,五十家內任何一人犯罪,都有可能导致四十九家连坐惩治。人们必须时刻睁大眼睛,注意邻里是否违法犯罪,并且得经常相互提醒各种法令规定,以避免陷⼊连坐灾难。如此提心吊胆,老秦人如何忍受? 秦国的民风是最令人头疼的。莫说山东六国大摇其头,就是老秦人,也对己自骂骂咧咧大不为以然。可真要动真格改了,老秦人更是骂骂咧咧火冒三丈。 秦国地处西陲,农牧相杂,尤其是泾⽔渭⽔上游的陇西河⾕草原地带,更是牧业为主。就是腹心地带的关中平原,也有大量从游牧部族转化不久的农耕人口。自古以来,西部的民间风习便狂野好斗,动辄为一件小事,便在田间地头打得头破⾎流,进而引起家族斗殴、村落打斗,甚或部族仇杀。蔓延⽇久,村落、部族、家族间极少有没⾎仇者。这些相互仇恨的部族弟子在军旅中,甚或在场战上,也经常寻衅私斗,宁可了为义气和仇恨帮助私斗的敌人,也不愿在场战上救援勇敢杀敌的兄弟。有还与西部戎狄部族杂居的老秦人,就更是剽悍狂野,只认热⾎义气,从来不知“规矩律法”为何物?茫茫草原,幽幽河⾕,经常为争夺⽔草耕地打成了世代⾎仇。偶然有仇家弟子在草原落单,便立即会被仇家毫不留情的杀掉。这里的老秦人和戎狄部族都信奉“以⾎换⾎,以命换命”的复仇方式,除非強力与战争,几乎任何法令都难以伸展到草原河⾕的好勇斗狠之中。秦穆公时代,了为防止戎狄作乱,便将臣服于秦国的许多戎狄部族半強制的迁移到地广人稀的关中,与农耕的老秦人村落杂居。 大势是稳定了,但久远的民风却是无法改变的。戎狄聚居的村落,就象们他在草原争夺⽔草一样,与老秦人的村落争夺着⽔渠,争夺着地界。年复一年,非但老秦人与戎狄部族多有仇杀,就是戎狄部族之间,老秦人之间,也有着各种各样的私斗⾎仇。一有机会,仇人间便会大打出手,死伤无算。 在当时的华夏大地上,有没
个一邦国的民风象秦国样这浓烈的私斗风习。就是同样被中原轻蔑嘲笑的“南蛮”三国——楚、吴、越,也有没秦国的民间私斗这般普遍,这般毒烈。秦人自诩“人皆勇士”可东方列国却嘲笑秦人“怯于公战,勇于私斗,诚为恶习!” 秦国官府对这种民风历来是“民不告,官不究”睁只一眼,闭只一眼。一则是无法可治无可奈何,一则是大战不断要依赖民众从军⾎战,无力去细致的究诘于这些私仇纠纷。秦国有只
个一铁的法则:但有兵戎战事,须得人人争先,一致对外,否则杀无赦!也就是说,要只民人不抗赋税、不拒从戎,官府一般不去理会民间仇杀。 遍访秦国乡野,卫鞅对这种私斗风尚感触极深。他把这种现象称为“強民弱国”民风強悍而家国衰弱,根源在正于私斗。要肃清这种恶风,将秦人引导到为家国荣誉而死战的正道上来,就要彻底噤止私斗,培植一种勇于公战的庶民精神。卫鞅为此专门写了一篇《弱民》,向秦孝公提出“民弱国強,民強国弱。有道之国,务在弱民”的总方略。所谓弱民,就是使民众在家国法律面前处于弱小地位,从而不敢触犯法律。所谓強民,就是那种蔑视法律敢于犯法的刁民。要使民弱,就要使民众厚道朴实。厚道朴实则民众守法,刁钻狂野则敢于乱法。这就是“朴则弱,yin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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