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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5/5页)
成。”他将画板背对着她拿起来。 “有什么关系嘛!看一下而已。” “我会不好意思。”他摇摇头,脸微微红。“不如我拿别的给你看好吗?”不等她回答,他拿着画板急急地到另一个房间去。 “急什么啊?”她不满地嘟起嘴,她是他女朋友耶!有什么好不好意思的?莫非他画的是裸女?所以才怕她看? 不会吧?他长得一张到四十岁都还会是童真的清纯脸孔,还动不动就脸红,她实在想象不出万一他看到裸女会怎么样,流鼻血?尖叫?昏倒?她想得正开心时,他拿着一个盒子出来了。 “这是我说过的,我小时候画的购物单。” “我看看。”她接过盒子,打开来,开心地检视里面一张张发黄的小纸片。 “哇!你画得很棒耶!” 她不会画画,也不懂画,但是她真觉得他画得很棒,那些鸡蛋、牛奶、面包的,虽然是微不足道的小东西,但是他都画得维妙维肖,不只描绘外形,连一些细微的阴影、折痕、缺口都忠实表达,让她佩服得不得了。 他对她的啧啧赞声只是笑而不答。“我准备好了,你要开始了吗?” 她抬起头来。“要在这里画吗?” “这里原来是餐室,我把它改成画室,因为这里的光线很好,不过如果你不想在这里画,我们也可以到客厅上餐室正对着一大片窗户,自然的光充分地洒进来,所以他把这里改为画室。 “这里好了,这里的光线比较好嘛!光线比较好,画起来不是会比较漂亮吗?” 光线好和画起来漂不漂亮其实没有多大关系,和拍起来漂不漂亮比较有关系,不过他不好意思纠正她。 “那请你选个喜欢的姿势坐下来,选轻松点的,不然摆久了会累。” “喔。”她坐下来摆了个美人托腮的姿势。“你会画很久吗?” “应该不会吧。”他拿起炭笔,开始在画纸上细细描绘。 他很专心,她就不敢吵他,让他好好画。 “你要把我画漂亮一点哦!”五分钟后她就忍不住要开口了。 “那你要不要把眼镜拿下来?” 她立刻把眼镜拿下来,放在一旁的小几上,没戴眼镜,望着他一片朦胧,像雾里看花,又像电影里的慢格镜头;他的手在画纸上一起一落,在她的视网膜上留下如印象派画作的残影,有一种令她迷惑的美感,让她看得入迷了。 “好了。”他放下炭笔,大功告成。 “这么快?”她戴回眼镜,起身到他身边。“哇!这是我吗?” “不像吗?”他反问。 “很像,可是我有这么漂亮吗?” 她看着那张素描,纸上的女孩子,眼、耳、口、鼻和她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精准,但是眼、耳、口、鼻之间又散发着一股她说不出的神韵,那使得纸上的女孩子又不像她,比她所知道的自己更漂亮一些、更慧黠一些、更精灵一些,也更迷人一些。 “你在我眼中就是这个样子。” 这是不是就叫情人眼里出西施?他的话让她的心里觉得好甜蜜。 “签名,你还没有签名。”她指着纸的下方说。 他拿起炭笔,在纸的右下角签下自己的名字,然后将画纸取下交给她。 “谢谢。”她甜甜一笑。这张素描,她要拿去婊框,然后挂在房间里。 画完素描,她眼睛滴溜溜地转呀转,绕着整个房子看。房子大,布置得也很高雅,一看就知道是精心设计过。 “我可不可以参观你的房间呀?”她问,房子再怎么漂亮,她只对这里感兴趣。 “可以呀。”他带她到他的房问,打开门,让她进去。 “这就是你的房间呀!”她四处转转,东摸摸、西看看。“布置得很漂亮,可是…” “可是不像男生的房间?” “嗯。”房间很漂亮,收拾得也很整齐,四脚大床、典雅的床头柜和抬灯,一系列的梳堰柏和脚凳、沙发和特别订制的衣柜等等,整体的色调和设计,搭配得高雅大方,华丽又不落俗套,足以登上室内设计杂志封面,所以她怎么看都不觉得这像是一个十九岁大男生住的房间。 “这是屋主设计的,我只是搬进来住。” “喔,难怪。”她走到原先是梳粕抬,现在被当成写字抬使用的桌子旁,随手翻着桌上的几本书,厚厚的精装本,密密麻麻都是用英文写的。“这是什么书!” “心理学的书,关于忧郁症的。” “为什么看这种书!”最近几年这个病满流行的,他该不会也有吧! “只是看看。”他笑着把那几本书收起来。 她狐疑地看着他,只是看看为什么还画重点、做笔记?他一向都是这么认真地“看看”吗? “你知道你像什么吗?” “什么?” “你像一本摊开的书,用英文写的,任何人都可以看,但是任何人都看不懂。”就像那几本忧郁症的书一样,如果他不说,她不会知道那是什么书。 “我没有那么难懂,我其实是个很简单的人。”他说。 她不这么觉得,认识他愈多,她愈觉得如此。他刚走进她生命时,她以为他是一张白纸,什么黑点都没有,只有温和的笑容和亲切随和的个性,他永远是那么平静地面对每一件事,所以当他神准地射飞镖、专业地讲解画作、巧手为她素描时,她会很讶异!这些事,如果不是她恰巧发现,那她就一辈子都不会知道,原来他并不是一张什么都没有的白纸。 在他平静的表面下,究竟还有多少她不知道的? “有点晚了,我送你回家好吗?”他看看钟问。 “好。”来日方长,她不急,而且,这些事情她要自己一个人慢慢发掘。 回到家,睡前她拿出日记,今天是值得纪录的一天。 十二月十二日,天气微凉,回家时才发现下雨了,这是入冬以来第一场雨。 今天我大着胆子,开口说要当范文森的女朋友,幸好他说好,不然我真的会找不到地洞可以钻。 晚上他送我回来时,我觉得有点失望,他只有说bye-bye,没有吻别,他们美国人不是都习惯吻别的吗?为什么他不吻我?害我觉得好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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