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奇人续_第四百三十章不可思议的强悍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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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三十章不可思议的强悍 (第1/2页)

    第四百三十章 不可思议的强悍

    如今科技和法律都很健全的现代社会,特别是在华夏这一块土地之上,告诉别人说这一块强大而神秘,科技力量已经是顶尖的土地上,说是有强盗的出没,简直就是一个不可思议的事情,但是就算是再清平的世界上,不要命的亡命之徒是不会断绝的,就好象只要有女人,这个世界上就会有一些变态去做那种人见人恨的强*jianian犯是一样的。

    强盗这两个字在文化大革命这一段时间里是出现最频繁的一个时代,但是在受到解放军的打压之后,可以说整个华夏已经没有了强盗的存在,现在的时代想要养活自己或者家人,简直就是很容易的事情,因为只要你有一身的力气,都可以靠着自己的力气去养活自己和自己的家人,根本就不用当古代的那种强盗。

    什么是强盗呢?一般意义上的强盗,指的是用暴力强制地把属于他人的财产据为己有。但是,只要我们认真地考察一下人类历史和现实社会,就会发现,直接使用暴力的强盗毕竟只是少数,还有很多不直接使用暴力、手段非常隐蔽、不一定只是盗窃财富,但比起直接使用暴力、仅仅盗窃财富的强盗更狠毒、更难防的强盗。

    我们可以这样来定义强盗:直接或间接使用他人不能抗拒的某种个人的或社会的力量,把他人的财产据为己有、伤害他人的生命、限制他人的自由。凡具有此种行为的人,都可以称为强盗。

    既然我们这样定义强盗,还必须对强盗进行某种分类。依据什么东西对强盗分类呢?最好的办法是依据强盗进行盗窃的工具对强盗进行分类,因为这样可以使人们对强盗的分类和判别有一个较为客观的标准。

    按照强盗进行盗窃所使用的工具,大致上可以把强盗分为如下六种类型。

    第一是“偷盗”

    这种强盗进行盗窃的工具主要是个人体能上或智能上的某些特殊的“功能”如能够“飞檐走壁”能够选择不被人发现的时机等。

    这种强盗主要以财产为目的,盗窃时偷偷摸摸,上不了大雅之堂。当然,也有高明的“梁上君子”成为人们闲谈的笑料或心目中的英雄,但这毕竟只是神话,一个人的身体功能再强也强不过一只猴子,靠偷偷摸摸的盗窃,始终成为了气候。

    第二是“抢盗”

    这种强盗进行盗窃的工具也同样是个人体能上或智能上的某些特珠的“功能”与“偷盗”不同的是,这种强盗主要以直接的体能暴力为主,再辅以各种暴力工具如刀剑、枪支等。当然,这种强盗也还需要一种特别的智能,这就是如何逃掉人们或专门辑盗者的追捕。

    这种强盗也主要以财产为目的,但比起“偷盗”来,这种强盗本领就高多了。“抢盗”是明杖执火地盗,如果被抢者不如抢者,只有乖乖地交出财产,否则就性命难保。

    不过,现代社会中有很多抢盗变得“文明”多了,似乎已经有了一条不成为的规矩:只抢财产,不伤人命。不过,在现实中“抢盗”们自觉地遵守这条规矩也还是非常困难的,既劫财、又伤命的抢盗事件也时常发生。

    第三是“财盗”

    这种强盗进行盗窃的工具是“财产”和智能。“财盗”进行盗窃的目的也主要是为了获得财产,但比起“偷盗”和“抢盗”来“财盗”的盗窃方式要“文明”多了。

    “财盗”并不靠直接地偷和抢等暴力获得他人的财富,而是靠手中的“财富”来获得某种垄断力量。表面上看起来“财盗”和被盗者是通过“平等的”交易实现的财富的转移,但实际上,由于一方拥有垄断地位,另一方毫无讨价还价的余地,这另一方也就等于被盗,拥有垄断财富的一方实际上也就变成了强盗。

    第四是“知盗”

    这种强盗进行盗窃的工具主要是强盗大脑中的知识和运用知识的智能。“知盗”比起财盗来更加“文明”他们和直接地偷和抢毫不沾边,而是靠大脑中的“知识”来获得某种垄断力量。

    表面上看起来,被盗者的几乎是“自愿”将财富送给“知盗”

    的。尽管“知盗”获得财富的手段极为“文明”但其实质和“财盗”并没有什么差别,只不过“知盗”利用的是对“知识”的垄断。

    第五是“德盗”

    这种强盗进行盗窃的工具是强盗大脑中的“道德”和运用“道德”说服他人“自愿”交出财富、自由甚至生命的本领。“德盗”

    虽然也盗窃财富,但更喜欢盗窃的却是人们的自由和生命。“德盗”不仅比“财盗”更加“文明”而且比起“知盗”更加高尚。

    “德盗”几乎视财富如“粪土”满嘴里喊的都是“仁义道德”只不过,他们高喊“仁义道德”的目的正好是为了麻醉被盗者。大量的被盗者听了这些充满“仁义道德”的话语,自愿将财富送到“德盗”手中。

    这种强盗不仅文明,而且高尚,其盗窃手段也就更加高明。

    第六是“官盗”

    这种强盗进行盗窃的工具是手中掌握的政治权力。“官盗”比起上述任何一种强盗都要方便盗窃。“官盗”不仅盗窃财富,同样也盗窃生命和自由。在某一特定的时刻,到底要盗窃什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官盗”掌握了政治权力,他们可以利用手中的政治权力为社会成员设置各种各样的关卡。社会成员为了生存或发展,不得不通过些关卡。而为了过这些关卡,就不得不对“官盗”行贿。这样“官盗”根本不用自己动手,财富就有人自动地送上门来。“官盗”要盗窃人们的自由和生命也并不十分困难。不过,不到万不得已“官盗”还是不会将人们的自由和生命盗窃的干干净净。为人们保留一些自由“官盗”也就可以长久地盗窃。

    上述分类主要只是以盗窃使用的工具对强盗进行分类。按照其他的标准,还可以对强盗进行其他的分类。如可以将强盗划分为“群盗”…利用群体的力量进行盗窃和“散盗”…仅用个人的力量进行盗窃。还可以将强盗划分为“专业盗”和“业余盗”等。

    李强最好奇的一点就是,这些人根本就不用留在这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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