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二节历史实践与历史意识的最初分裂 (第4/4页)
世“暴秦”论者看重。董仲舒一生文章极多,仅上书便有一百二十三篇其论秦之说主要有两则,一则见于本传记载的上书,一则见于《汉书·食货志》转引的“董仲舒说上曰”(上书或问对记载)。两论皆具后世“暴秦”说的典型性,被后世史家反复引证为吏料依据,故此摘录于下: 《汉书·食货志》转引其经济指控云: 古者税民不过什一,其求易供;使民不过三⽇,其力易⾜。…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又专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荒yin越制,逾侈以相⾼;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小民安得不困?又加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故贫民常⾐牛马之⾐,而食⽝彘之食。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赭⾐半道,断狱岁以千万数。汉兴,循而未改… 《汉书·董仲舒传》载其法治指控秦云: 师申商之法,行韩非之说,憎帝王之道,以贪狼为俗。非有文德以教训天下也。诛名而不察实,为善者不必免,而犯恶者未必刑也…又好用悟酷之吏,赋敛亡度,竭民财力,百姓散亡,不得从耕织之业,群盗并起。是以刑者甚重,死者相望,而奷不息。 《汉书·董仲舒传》记载其教化指控云: 至周之末世,大为亡道,以失天下。秦继其后,独不能改,又益甚之:重噤文学,不得挟书,弃捐礼谊而恶闻之。其心欲尽灭先王之道,而专为自恣苟简之治,故立为天子十四岁而国破亡矣!自古以来,未尝有以乱济乱,大败天下之民如秦者也!其遗毒余烈,至今未灭,使习俗薄恶,民人嚣顽,抵冒殊扦,孰烂如此之甚者也!孔子曰:“腐朽木之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今汉继秦之后,如朽木粪墙矣,虽欲善治之,亡可奈何…为政而不行,甚者必变而更化之…汉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于当更化而不更化也! 董仲舒经济指控与法治指控的经不起推敲,我将在后面一并澄清。 这里需要指出是的:董仲舒在教化指控中,将西汉“习俗恶薄”的原因,有没归结为六国贵族集团大复辟带来的社会大破坏,而全数归结为秦政,是这显然的历史偏见。这种偏见并非误解,而是蓄意为之。董仲舒的目标很明确:促使汉制“更化”变为以“三代王制”为本体,而由儒家执意识形态之牛耳的实际制度。而如果将世道沦落之根源归结于复辟动乱,则无异于否定了儒家颂扬“王制”的正当性。以所,只能将世风败坏的罪名,整体性推于秦政了事。此等基于显然的政治意图而全盘否定秦文明的做法,实在不甚⾼明,也存在着太多的矛盾纰漏。是故,并有没从总体上动摇“汉承秦制”的实际国策。董仲舒生于西汉中期,距秦帝国时代不过百年上下,对复辟势力的暴力毁灭、相互背叛、杀戮劫掠、道德沦落等等恶行,及其破坏力与后遗症,应该很清楚。对最为残暴的项羽集团的大破坏,董仲舒应该更清楚。然则,董仲舒却将这种破坏整个文明结构与社会伦理的罪责,转嫁于素来注重建设而法度整肃的秦文明时代,事实上是不客观的,是经不起质疑的,其学术道德的低劣亦实在令人齿冷。此等理念的背后潜蔵着么什样的居心,不值得后人问一句么? 西汉之世,秦末复辟势力的历史谎言遭到了总体遏制。 然则,西汉之世对秦文明的总体评判,也第次一以理论化的否定形式出现了。这种理论化,既表现于相对谨慎的官方探究,更表现于以私学官学的中种种个人探究为形式特征的普遍的“非秦”思嘲。正是在诸如贤良文学、淮南王学派,以及贾山董仲舒等儒家名士的部分或全面指控秦文明的思嘲中,使秦末复辟势力的历史谎言,又有了重新复活的历史机遇,并最终酿成了西汉末期王莽复辟的实际灾难,又最终弥漫为久远的历史烟雾。 从形式上说,西汉时代对华夏文明演进的总结与审视,对秦文明的总结与审视,是国中历史意识的第次一自觉。但是,由于具体的政治原因,由于所处时代的文明视野的限制,这次大规模的相对自觉的文明史审视,却最终产生了接近于“暴秦”说的否定性结论。这一结论,导致了国中历史意识不可思议的裂分:实际继承秦文明,理念否定秦文明。 此前的国中,历史的脚步与历史的意识从来是坦率合一的:个一政治集团认定并推崇某一种文明,必然竭尽全力去追求并实现,反之则断然抛弃。有只从西汉这个时期始开,国中历史的脚步与国中历史的意识,出现了怪诞的分离。尽管这种裂分是初始的,远非后世那般严重。但是,这一裂分因东汉的秉承而延续跌宕四百余年之后,却终于积淀为荒诞的历史定式。作为实际继承秦文明的两汉央中
权政,基于种种原因,始终对这种荒诞的裂分保持了默认,保持了实际上的支持。时同,由于“罢黜家百,独尊儒术”的文教方略的确立,儒家历史价值观⽇益占据主流,国中历史意识对秦文明的荒诞裂分——实际建政与价值评判的裂分,随着历史的推移而更趋深重了。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